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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政社学院     作者 : 政社学院     时间 : 2017-09-30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共17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7〕28号)因网站不兼容PDF格式,评选办法将发送至各班邮箱或班长处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办法》第五条的补充说明:

1.参评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是指:一学年获得一次或者两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都可以申请;

2.或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且在下列5个方面表现之一突出者可以申请;

3.或成绩不满足奖学金要求,但是表现特别突出者(如获得全国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荣誉及以上)可以申请。

三、申请办法
  1.学生需依据省政府奖学金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积分表》,(附件)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4.同等条件下,已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学原则上不予考虑。
 四、材料报送
  1.请各位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0日,将申报电子稿发送至1037855024@qq.com;纸质稿报送至21-515学院学工办,两者材料缺一不可。
  2.学院将于收到材料一周内,组织省政府奖学金答辩,最终评选入围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
  3.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附件:

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政治与社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特别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积分表

附件3: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国家奖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政治与社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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