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类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下载中心 > 科研类

杭州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19-05-07

一、结题的最终成果要求

1.市社科规划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结题条件要求分别为:

(1)专著须公开出版

(2)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

(3)研究报告的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

2.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市社科规划课题的主要成果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二、结题审请要求

1.课题负责人通过杭州社科网( http://www.hzsk.org.cn/  ) “项目管理系统”—“杭州社科结题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传电子版结题材料(包括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

2.书面结题材料包括《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要报3份、最终成果一式4份、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3.相应书面结题材料交由科研院书面和网上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提出结题申请。

4.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说明:以上结题要求是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8〕18号)整理。

 

附件:杭社规【2018】18号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25

投稿信箱:hsdxwzx@163.com   传真:0571-28865144

浙ICP备06031343号   版权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公管党务

公管团学

公管党务

公管团学